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琴房的音质要求

  琴房的音质要求 琴房设置有数量多、面积小而且都集中在建筑物一个区域的特点,因此噪声控制成为声学设计中的主要问题。而琴房的音质设计,主要是体形和混响时间的控制。作为音乐专业练琴室,对声学要求较高,声学设计应满足音乐演奏、练习的要求。在小房间内容易引起“驻波”,产生声音的“染色”现象;而混响时间的控制,要求在房间内适当考虑吸声的要求。


琴房音质要求


  民乐室、管乐室属于音乐排练室,均采用了矩形平面,以天然采光为主。为防止一对平行面的颤动回声,两侧墙要做声扩散处理,两端墙做强吸声处理。吊顶设计要考虑乐师之间能实现相互听闻,故做扩散兼顾吸声。音乐排练室的混响时间一般采用较短的混响时间,要求频率特性接近平直,以便使指挥或老师能听清排练中出现的差错。


  合唱排练室由于排练的人会比较多,声音就不可避免会比较嘈杂,因此室内吸声要做充分,混响时间应控制较短,而且可以避免回声。同时,要注意对相邻的排练室不要有噪声干扰,因此必须做隔声和减振,地面可采用浮筑结构。


  舞蹈排练室多采用放送音乐录音进行排练,声学设计须满足室内噪声较低,混响时间较短。舞蹈排练室侧墙面设有镜子,因此在对应面应布置吸声材料,顶部悬挂一定数量的吸声体,可降低排练室内的噪声。地板的选择适合舞蹈练习的地板构造,地板须做浮筑,以避免

影响邻近的排练房。


  参照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( GB s0118-2010)的规定,学校建筑中一般教室允许噪声级应≤50dB,空气声隔声≥45dB,撞击声隔声≤6SdB。故通往大厅走道、回风管道均应有消声、降噪和减振措施,风口处不应有引起再生噪声的阻挡物。


  以上就是琴房的音质要求,更多声学材料相关信息,请持续关注名阳声学官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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